1. 定義
- 客戶:指與「行李先生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訂立合約或使用其行李運輸及寄存服務之個人或法人。
- 交付地點:客戶指定欲將行李交付之地點,包括但不限於機場、飯店或其他指定地點。
- 領取地點:客戶使用服務後領取行李之地點,包括但不限於機場、飯店或其他指定地點。
- 線上預訂:指通過本公司網站之線上預訂系統或電子郵件、聊天應用程式進行的預訂服務。
- 透過第三方預訂:指通過本公司合作夥伴或旅行社進行的服務預訂。
- 預定時間:指訂購服務的日期。
- 行李托運時間:指本公司約定的從機場或飯店寄送行李的具體時間。
- 聊天應用程式:包括但不限於Line、Whatsapp、Kakao Talk、Wechat或任何類似應用程式或平台。
2. 服務範圍
本公司提供的服務僅限於行李的領取、寄存及運送。
3. 服務條件
3.1 客戶預訂及預訂系統
- 3.1.1 客戶可通過本公司預訂系統或電子郵件及通訊軟體聯絡本公司進行服務預訂。
- 3.1.2 客戶之預訂僅在接受本條款及條件後生效,並經本公司以電子郵件或聊天應用程式發送確認通知,或使用完整填寫的承運商表格標記行李後生效。
- 3.1.3 本公司保留拒絕接受任何線上預訂的權利。若拒絕接受預訂,本公司將通過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通知客戶。
- 3.1.4 雖本公司不意圖取消客戶預訂,但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響本公司運營。為保障客戶行李安全,本公司保留取消預訂的權利。
3.2 服務價格
本公司之服務價格見於網站的價目表中,並在確認預訂時生效。促銷活動期間,價格可能與價目表有所不同。本公司將通過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確認最終價格。本公司保留隨時更改價格的權利,但已確認的預訂不受影響。
3.3 行李遞送通知
行李送達遞送地點時,本公司將通過追蹤系統、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通知客戶。如客戶要求簡訊或電話聯絡以解決行李運送問題,需支付相應費用。
3.4 條款及條件適用
本條款及條件適用於本公司提供的所有行李運輸服務,無論運輸合約是否通過線上預訂簽訂。
3.5 條款生效
行李運輸之費率、收費、規定及條款自簽訂運輸合約之日起生效。所有公佈之費率、收費、規定及服務條件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本公司保留修改條款及條件的權利,修訂後之條款將於網站上公布並立即生效。
4. 合約效力
4.1 客戶或其代理人透過本公司網站(www.mrluggagetw.com)、本公司地點或飯店進行的預訂視為要約。運輸合約僅於本公司接受後生效。
托運條款
1. 行李接受及檢查
- 1.1 客戶行李檢查:客戶交付行李後,本公司有權進行檢查以辨識潛在爆炸物或非法物品。若檢查發現行李中有潛在爆炸物或非法物品,本公司有權要求客戶打開行李進行檢查。客戶拒絕檢查程序視為不接受條款及條件,本公司有權拒絕運送該行李。
- 1.2 行李閉合及上鎖:客戶行李在處理前應正確關閉並上鎖。若行李未正確關閉和上鎖,本公司不對任何遺失或損壞負責。
- 1.3 尺寸及記錄檢查:若行李尺寸不符合訂單要求,或客戶不同意記錄方式或行李損壞紀錄,本公司保留拒絕運送該行李的權利。
2. 客戶資料和訂單
- 2.1 行李標記:僅運送帶有訂單編號和客戶資料的行李。其他行李需另行訂購。客戶應確認所需運送的行李數量。
- 2.2 團體訂單:團體旅行需單獨填寫每份訂單。未提供有效資料,本公司保留拒絕接受訂單的權利。
- 2.3 行李價值:單件價值超過20,000台幣或600美元的行李不得托運。客戶可選擇購買額外保險。
3. 責任和賠償
- 3.1 責任範圍:本公司對行李的安全負責。因不可控制事件(如自然災害、戰爭)導致無法運送的情況,客戶不得要求退款,除非本公司有過錯。
- 3.2 責任起迄時間:運送責任始於本公司收到行李,結束於交付。飯店寄存期間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責。
- 3.3 損壞理賠:行李交付後若發現損壞應立即告知本公司並填寫索賠表。保險理賠處理時間為15-30個工作日。
- 3.4 重量限制:單件行李重量超過25公斤的,本公司不負責。
4. 遺失、損壞或延誤的責任
- 4.1 責任情況:包括行李遺失、損壞和延誤。本公司對因過失導致的遺失或損壞負責。
- 4.2 遺失行李報告與賠償:每件行李的最高賠償金額為20,000台幣或600美元。
- 4.3 損壞行李報告與賠償:損壞應於2小時內告知本公司。如超過時間,本公司有權不予賠償。
5. 責任例外
- 5.1 例外情況:本公司不對特定物品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貴金屬、貴重物品、有價證券、文件、票券等。因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造成的損失,本公司免責。
- 5.2 非法物品:對於非法物品的存放及其導致的處罰,本公司不負責。
6. 責任限制
- 6.1 實際價值責任:對遺失或損壞行李的實際價值負責,最高每件行李20,000台幣或600美元。
- 6.2 間接損失責任:本公司不負擔間接損失責任,責任限於索賠金額。
- 6.3 特殊損失責任:本公司不對間接、特殊或後果性損失負責。
7. 其他注意事項
- 7.1 禁運物品:客戶不得攜帶如武器、危險品等禁運物品。本公司保留拒絕承運的權利。
- 7.2 逾期費用:超過保管期限的行李將收取逾期費用。
- 7.3 索賠期限:索賠需在取回行李後2小時內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8. 客戶責任
- 8.1 準確提供信息:客戶應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及行李詳細資料,以確保本公司能夠正確處理運輸。
- 8.2 遵守法律規定:客戶需遵守所有相關法律及規範,不得運送違禁品或非法物品。
- 8.3 處理投訴:若客戶對服務不滿,應及時通知本公司,以便迅速處理及解決問題。
- 8.4 保證行李安全:客戶需確保行李符合運輸要求,並正確封裝,以減少損壞風險。
9. 修改條款
- 9.1 條款修訂: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托運條款的權利。修改後條款將在網站上發布。已預定當日的條款將優先適用,客戶應定期查看以了解最新條款。
10. 爭議解決
- 10.1 友好協商:如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進行友好協商解決。
- 10.2 法院管轄:如協商無果,爭議應提交至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
11. 不可抗力
- 11.1 不可抗力事件:在不可抗力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恐怖襲擊、罷工或勞資糾紛、交通管制或禁運令等,本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 11.2 服務中斷: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服務中斷,本公司將盡最大努力以合理方式通知客戶並提供協助,但不對因此造成的損失負責。
12. 其他規定
- 12.1 完整協議:本協議構成雙方就客戶行李托運事宜的完整協議,取代一切先前的書面或口頭協議。
- 12.2 部分無效:若本協議的任何部分被法院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剩餘部分仍應繼續有效並保持完全有效。
13. 效力及接受
- 13.1 協議生效:本協議自客戶開始使用本公司服務或通過網站進行預訂之日起生效。
- 13.2 接受條款:客戶使用本公司服務或通過網站進行預訂即表示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和條件。